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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2-033债券代码:123105 债券简称:拓尔转债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5日15:30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西奥中心B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渝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256,390,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股份173,792,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82,598,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60%。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7人,代表公司股份59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350,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9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350,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9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6,350,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9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56,350,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9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35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99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350,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9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8%。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36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6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754%;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36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6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754%;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55,95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5%;

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048%;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55,95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048%;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55,95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048%;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55,95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048%;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36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6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754%;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莹律师和王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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