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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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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本制度中“保荐机构”统一表述为“保荐人”;“募股说明书”统一表述为“招股说明书”。
1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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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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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范围及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分析,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
5第二十六条 募投项目应与公司募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一致,原则上不能变更,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或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第二十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6第三十四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方可使用。第三十四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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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第三十五条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或者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十五条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第三十七条 ……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鉴证结论。 ……第三十七条 ……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鉴证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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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三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第三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证报告后及时公告。如鉴证报告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其他条款未变。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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