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2022年4月14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延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该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 52,200.00 | 52,200.00 | 19,661.81 | 18,407.74 |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 | 51,928.60 | 38,427.00 | 38,427.00 | 35,524.58 |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7,981.96 | 7,981.96 | 7,981.96 | 4,632.87 |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9,582.72 | 9,582.72 | 9,582.72 | 8,398.21 |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8,322.24 | 8,322.24 | 8,322.24 | 4,767.94 |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 | 15,140.00 | 15,140.00 | 15,140.00 | 14,601.19 |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5,392.00 | 15,172.08 | 15,172.08 | 3,398.01 |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 | 39,290.00 | 18,174.00 | - | - |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 - | - | 18,174.00 | 18,174.00 |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 | - | - | 30,000.00 | 12,479.50 |
合计 | 199,837.52 | 165,000.00 | 162,461.81 | 120,384.04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延期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8,322.2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45.46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676.78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方面针对现有设备升级改造,另一方面新增部分社会化精品包装产能8,000万个。
预计效益:本项目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26,571.76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为4,118.56万元(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制定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时的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2、项目延期的原因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目前该项目已引入了部分重点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及生产工作,技术工艺以及生产制造水平的先进性、智能性、创新性能基本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为保障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效用最大化,该项目需要对尚待引入的专用生产线的技术领先程度、工艺流程合理性、生产能耗等作出更多探讨,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
3、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2022年2月28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的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审阅相关材料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
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投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