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63 | 华熙生物 | 2022/4/18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自2022年3月以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多点散发状态,防疫形势严峻,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决定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中段3333号变更至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为做好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配合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等),符合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的人员
方可进入会场参加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理解。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2年4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6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
至2022年4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2.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12.01 | 关于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2.02 | 关于选举郭学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2.03 | 关于选举郭珈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2.04 | 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2.05 | 关于选举樊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2.06 | 关于选举邹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13.01 | 关于选举王颖千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3.02 | 关于选举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3.03 | 关于选举曹富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14.01 | 关于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4.02 | 关于选举赵长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2.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6人 |
12.01 | 关于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2.02 | 关于选举郭学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2.03 | 关于选举郭珈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2.04 | 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2.05 | 关于选举樊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2.06 | 关于选举邹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3.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13.01 | 关于选举王颖千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3.02 | 关于选举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3.03 | 关于选举曹富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4.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14.01 | 关于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14.02 | 关于选举赵长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
2、 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应按附件2所示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投票方式填写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4.01 | 例:陈×× | √ | - | √ |
4.02 | 例:赵×× | √ |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5.01 | 例:张×× | √ | - | √ |
5.02 | 例:王×× | √ | - | √ |
5.03 | 例:杨×× | √ | -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6.01 | 例:李×× | √ | - | √ |
6.02 | 例:陈×× | √ | - | √ |
6.03 | 例:黄×× | √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