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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烽火通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万张(3,088,35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835万元。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0号验证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期
15G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00,464.0097,317.7224个月
2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81,203.0081,203.0048个月
3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89,978.0050,000.0024个月
4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3,668.0038,090.0024个月
5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1,097.0039,078.0024个月
合计376,410.00305,688.72——

二、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与投资进度,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由24个月延长为48个月。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具体如下:

2020年年初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项目投资的推进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限制物流、人流等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导致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等无法按进度计划正常进行,部分项目的基建招投标工作延迟开展,致使整个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

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的建设期调整为48个月,结项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中的“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完成。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虽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烽火通信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烽火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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