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玺萌置业”)通知,玺萌置业曾于 2011 年 4 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 2011 年 4 月 28 日刊登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临 2011- 14))。玺萌置业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玺萌置业持有本公司 187,269,1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46%;解除上述质押后累计质押 96,400,500 股股份,占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 51.4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41%。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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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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