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756号
(第一页,共二页)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电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11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冠捷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冠捷电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冠捷电子公司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冠捷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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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756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冠捷电子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冠捷电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 注册会计师 | 陈文峰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上海市 | 注册会计师 | 莫成麟 |
2022年4月14日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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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 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总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银行存款 | 29,645.77 | 80,229.58 | 55.35 | (89,909.85) | 20,020.85 | 资金存放 | 经营性往来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78.40 | 778.67 | - | (857.07)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 | 76.00 | - | (1.43) | 74.57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5,497.96 | 35,341.64 | - | (39,919.53) | 920.07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 | 2,358.22 | - | (2,358.22)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 系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 | 432.49 | - | (432.49)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 | 89.86 | - | (89.86)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医疗 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 1)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0.16 | - | - | (0.16)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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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页 | 单位:万元 | |||||||||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续) |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注释 1)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0.01 | - | - | (0.01)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 公司(注释 1)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账款 | 0.19 | - | - | (0.19)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票据 | 566.91 | 104.25 | - | (566.91) | 104.25 | 使用票据结算销售商品款项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票据 | 533.47 | 8,579.23 | - | (533.47) | 8,579.23 | 使用票据结算销售商品款项 | 经营性往来 |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应收票据 | - | 49.71 | - | - | 49.71 | 使用票据结算销售商品款项 | 经营性往来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 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23.83 | 198.16 | - | (217.17) | 4.82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 | 7,517.80 | - | (7,517.80) | - | 销售设备 | 经营性往来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 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 | 2.60 | - | (2.60) | - | 销售设备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24.03 | 35.51 | (55.35) | 4.19 | 利息 | 经营性往来 |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1,210.78 | 260.00 | - | (1,470.78) | - | 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 | 310.75 | - | - | 310.75 | 购买设备 | 经营性往来 |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 控制方控制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 | 1,583.90 | - | (1,364.02) | 219.88 | 购买设备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40,413.27 | 98,271.33 | - | (97,344.31) | 41,340.29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 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6,992.89 | 39,944.95 | - | (39,518.89) | 7,418.95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 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预付款项 | 639.53 | - | - | (639.53) | - | 采购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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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页 | 单位:万元 | |||||||||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续) |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 | 1,133.76 | - | (1,082.98) | 50.78 | 销售商品&提供增值业务 | 经营性往来 |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36.64 | 142.48 | - | (779.12) | - | 股利分配 | 非经营性往来 |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55.53 | 184.28 | - | (317.10) | 22.71 | 提供劳务&代收代付水电费 | 经营性往来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 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1,247.71 | 26,023.85 | - | (14,058.94) | 23,212.62 | 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 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 | 1,975.06 | - | - | 1,975.06 | 股利分配 | 非经营性往来 | |
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显示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于2021年11月30 日与本集团结束 历史关联人关系 | 其他应收款 | 883.31 | - | - | - | 不适用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98,550.39 | 305,624.08 | 55.35 | (299,037.78) | 105,192.04 | - | - |
注释 1: |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医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共人民币0.36万元,账龄均已超过5年。于2021年度,本集团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对其进行核销。 |
本表已于2022年4月14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陈优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