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下称“8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继续严格遵守《8号指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邓子新、綦好东、冯立亮
2022年4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邓子新 綦好东 冯立亮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