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2:00在公司高新园区1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由杨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五、《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核查,本次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关于控股股东拟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十一、《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