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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完成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由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独立董事陈雷鸣先生和独立董事吕峰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刘晓蕾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围绕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出具专项意见。与审计机构会计师、独立董事就2021年年报的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确保公司顺利完成2021年的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及附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时以自有资产设置抵押、质押及增加临时融资事项审批权限设置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

(二)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2021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1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友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收购四川云钢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21年9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债券期限;

2.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5债券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赎回条款;

2.12回收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条款;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在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中,审计部门能够按照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中关键

环节和高风险领域,能较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功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及其独立性与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职业规范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并勤勉尽责的履行责任和义务,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展开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更为有效的沟通,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审计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为董事会的会议决策提供判断依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应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失误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的三会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的有效性进行了科学的评估,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继续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等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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