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爱俭、独立董事徐浩然、独立董事孙广亮及董事张剑组成,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独立董事王爱俭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审议通过议案
12021年1月29日《关于批准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22021年3月22日1、《关于批准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1年4月26日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批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3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1年8月25日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1年10月26日《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全体委员认为安永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能够充分

发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1年,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安永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监督管理层全力配合安永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期完成。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保持与公司审计中心的顺畅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自2021年6月15日上市以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我们将加强自身财务、审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爱俭、徐浩然、孙广亮、张剑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