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红宝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09号《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211,72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868,79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80,491.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188,305.4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8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为:
项 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加:收到募集资金 | 50,016.88 |
减:应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98.05 |
项 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加:2021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222.38 |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98.05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5,000.00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239.26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7年11月10日,公司制定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11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13年6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20年9月,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21年8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高淳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高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中泰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为“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款方式 |
工行高淳支行 | 4301019129100292013 | 7.47 | 活期存款 |
中行高淳支行 | 530076424832 | 139.22 | 活期存款 |
浦发银行高淳支行 | 93210078801600000845 | 10,092.58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10,239.2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度无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无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9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足额归还。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0月、11月共计使用2.5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申购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智融”57号(343天)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4% | 2021.09.30 | 2022.09.07 |
“智融”59号(322天)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10,000.00 | 4% | 2021.10.21 | 2022.09.07 |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创盈59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10,000.00 | 3.40% | 2021.11.12 | 2022.05.11 | |
合 计 | 25,000.00 |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环评等工作,因所在地“能耗双控”政策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入尚未正式开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中泰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超 郭 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918.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 | 否 | 49,918.83 | 49,918.83 | 0 | 0 | 0.00%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918.83 | 49,918.83 | 0 | 0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9,918.83 | 49,918.83 | 0 | 0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环评等工作,因所在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施工尚未开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 不适用 |
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根据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9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足额归还。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0月、11月共计使用2.5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