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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中预计的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的需求所作出的合理预计,是必要的,有利的。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厚增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自愿根据公司申请贷款的实际需求,为公司无偿提供连

带担保责任。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该议案已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实施,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关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规模及所在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制订<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制订<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制度符合公司关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制订<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

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拟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付立家、俞放虹、王汉坡

2022年0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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