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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公告编号:2022-077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俞放虹、王汉坡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俞放虹,女,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副教授。1987年8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企管系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0年5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03年11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0年12月至今,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

王汉坡,男,公司独立董事,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7月至2002年2月历任国家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法规与知识产权处副处长、处长;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于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主任;2003年9月至今于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俞放虹、王汉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俞放虹11000
王汉坡33002

2021年度独立董事王汉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俞放虹(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王汉坡对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1年8月25日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同意
2021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同意
2021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张军书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俞放虹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同意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独立董事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任职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放虹、王汉坡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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