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漳州发展: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我们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陈爱华先生、庄平先生、木志荣先生。历任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及黄健雄先生于2021年12月09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均对公司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并对议案进行了更细致的了解。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在本年度履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林志杨

林志杨835002
黄健雄835001
陈爱华935101
庄 平110000
木志荣110000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林志扬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健雄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爱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在2021年度具体工作如下:

1.战略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调整战略规划进行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听取预审汇报及工作计划,审阅并批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亲自到现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

3.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公司增补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各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核。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陈爱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庄平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木志荣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在2021年度具体工作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

2.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1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务所进行进场前沟通。

3.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审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经漳州市国资委审核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终薪酬发表确认意见。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1年02月04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04月17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三)2021年8月19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9月26日,就董事长辞职及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增补董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五)2021月10日12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南靖漳发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意见;

2.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六)2021年11月22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12月09日,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意见;

4.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五、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10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现场检查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3日、10月13日至10月14日及11月11日至1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先后参观了水务、地产及内河整治等项目,对公司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察。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我们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林志扬、黄健雄、陈爱华、庄平、木志荣

日 期: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