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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客观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关于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执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管管理的实际需要,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证。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

(三)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投资者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邱红阳、周淋、周超、张侃、任敏、李刚全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左新宇、刘胜强、胡坚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规范治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公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是对独立董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贡献的肯定,也是为独立董事持续忠实勤勉履职提供基本保证。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完善、部分格式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增荣 刘胜强 胡 坚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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