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