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的深长城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09 年将所持的深长城(000006)股票 16,884,068 股质押给深圳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该司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陆亿元和人民币壹亿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对价。公司 在偿还了银行贷款后,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全部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有的深长城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10-29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