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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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7327号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13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2]0068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兰州黄河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兰州黄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兰州黄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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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兰州黄河公司实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兰州黄河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秦宝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鱼海波 |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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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编制单位: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兰州黄河科贸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39.92 | 37.70 | 1,026.00 | 151.62 | 经营性往来 | ||
兰州黄河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264.91 | 100.98 | 4,163.93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 | — | — | 5,404.83 | 37.70 | - | 1,126.98 | 4,315.5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