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期限为6年。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05号),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的余额79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0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9,433,962.26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018,867.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547,169.82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初始拟投入募集资金 | 前次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 | 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 | 38,000.00 | 43,474.38 | 33,543.78 |
2 | LED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 | 11,600.00 | 479.11 | 479.11 |
3 | 利亚德(西安)智能研发中心项目 | 6,600.00 | 1,244.78 | 1,244.7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初始拟投入募集资金 | 前次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2,654.72 | 22,654.72 | 22,653.32 |
5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11,376.74 | 11,384.23 |
合计 | 78,854.72 | 79,229.73 | 69,305.22 |
注:公司初始拟投入募集资金与前次变更后拟投入募资资金存在375.01万元差异,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投项目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476.11万元、加上存放期间获取利息(扣减手续费)375.01万元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所致。
2、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计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11月26日,公司已全额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度公司累计滚动购买理财产品99,8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均已收回无余额。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计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已全额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均已收回无余额。
3、原募集资金延期及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利德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利亚德(西安)智
能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2月28日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7月9日召开的“利德转债”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新实施主体增资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同意将“LED产业园建设项目”的11,376.74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利亚德电视技术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利亚德(西安)智能研发中心项目”的5,474.3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并通过向新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增资5,474.38万元以实施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说明
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已经完成环保、消防、规划等主体验收工作,但受疫情影响,部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均有所延缓,因此项目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项目分期付款周期及疫情的影响,公司拟对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2、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将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月底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用途、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审慎决定的。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慧泽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