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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是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的第十年,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绿勀照明工程(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说明的议案》。

4、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NATURAL POINT, INC.股权重组至利亚德香港的议案》。

5、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6、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7、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8、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9、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新实施主体增资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关于取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10、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6、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设立公益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周转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提供担保,累计发生关联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2亿元、等值美元2,000万元,其中27.5亿元由李军先生及配偶杨亚妮女士共同担保,该等关联交易是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合作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了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晶”)的日常交易额,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5,248.00-51,964.24万元;2021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34,366.37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合营企业——利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4亿元的贷款,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晶以其设备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利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促进其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军先生共同设立公益基金,原始基金数额1,000万元。其中,公司捐赠资金500万元,李军先生捐赠资金500万元。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李军先生共同设立公益基金是为了回馈社会、助力社会公益事业,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出贡献,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持股50%的合营企业,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2、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大对子公司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履职。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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