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