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250,1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及2018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8,2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98%,购买的最高价为6.82元/股、最低价为5.2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03,856.10元(含交易费用15,601.10元)。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将上述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则对上述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注销。本次除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250,1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5,560,818股减少至377,310,71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5,560,818元减少至人民币377,310,718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 本次注销的股份(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0,540,281 | 23.48% | 0 | 90,540,281 | 24%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95,020,537 | 76.52% | -8,250,100 | 286,770,437 | 76.00% | ||
三、总股本 | 385,560,818 | 100% | -8,250,100 | 377,310,718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