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达卫浴”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惠达卫浴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3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的核准,公司2017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040,000股,发行价为13.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47,700,8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7,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422,9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9938号”验资报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4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365,854股新股,发行价格为8.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2.8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0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82,000,002.8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06,005.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3,997.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591号”验资报告。综上,惠达卫浴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00,80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7,016,897.27元。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合计 |
募集资金净额825,422,900.00 81,593,997.27 907,016,897.2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0,795,134.83 81,613,131.15 932,408,265.98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840,486,508.74 - 840,486,508.74
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0,308,626.09 81,613,131.15 91,921,757.24
减:报告期理财余额- - -
加: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25,901,615.02 19,133.88 25,920,748.90
募集资金余额529,380.19 0.00 529,380.19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50704001040021971(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
南支行100270256329(已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132260000012017000245(已销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1500007485374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311900043610105(已销户)七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注1: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唐住建发(2015)20号《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要求房屋
单位 |
银行名称 | 账户性质 |
账号 | 余额(元) |
项目 | 备注 |
惠达
卫浴
司唐山丰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募集资金 |
专户(注
50704001040021971 -
) |
年产
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
已注销
惠达
卫浴
山市丰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 | 募集资金 |
专户(注
100270256329 -
) |
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
目
已注销
惠达
卫浴
山分行卫国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 | 募集资金 |
专户(注
132260000012017000245
) |
-
研发设计中心
建设
已注销
惠达
卫浴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
家庄分行
专户
15000074853748 529,380.
募集资金 | 19 |
信息化建设
惠达
卫浴
山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 | 募集资金 |
专户(注
311900043610503 -
) |
年产
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
线项目
已注销
惠达
卫浴
司唐山丰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农民工工资预储金 |
专户(注
(注
)
50704001040023472 -
) | ||
研发设计中心
建设
已注销
惠达
卫浴
司唐山丰南双湖锦苑支行
1305016212000000070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年产
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
已注销
智能家居(重
庆)
庆荣昌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 募集资金 |
专户(注
110260936866 -
) |
年产
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
项目
已注销
529,380.19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根据工程项目工期安排和特点,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预储金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划转;此后,在基础验收前划转8%;在主体验收前划转8%。对于不按期预存预储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建设资金不到位,采取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验收,责令停止施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注2:鉴于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的资金全部转到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18年06月06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鉴于公司“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于2020年04月08日完成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年产280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专户507040010400219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双湖锦苑支行1305016212000000070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分别于2020年09月03日、2020年08月24日、2020年09月09日完成销户手续。
鉴于“研发设计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专户1322600000120170002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专户5070400104002347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项目 |
余额 | 备注 |
惠达卫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注:3)
311900043610105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注3: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311900043610105于2021年01月14日完成注销工作。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82,542.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0.8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79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079.5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29%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
1、年产280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
30,683.00
30,683.00
30,683.00
31,397.12
714.12
102.33
5,877.03
其中:4号线
16,078.96
2019.04.01 2,975.91是 否3号线
10,231.01
2015.12.31 2,901.12是 否模型检包车间
4,751.41
2016.12.28不适用 是 否锅炉房
335.74
2015.10.29不适用 是 否
、年产
300 |
万平方米全抛釉砖生产
是11,810.00
12.00
12.00
12.00
100.00
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
是
3、研发设计中心建设
5,000.29
5,000.29
5,000.29
5,203.75
203.46
104.07
2019.12.31不适用
不适用 |
否
4、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目
10,049.00
10,049.00
10,049.00
10,639.51 | 590.51 | 105.88 |
2020.09.09不适用
否
5、信息化建设
不适用 | ||
5,000.00
5,000.00
5,000.00
1,030.86
5,293.8
293.80
105.88
不适用
不适用 |
否
6、偿还银行借款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否
7、年产80 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
项目
是
11,798.00
11,798.00
12,533.33
735.33
106.23
-2,941.86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2,542.29
82,542.29
82,542.29
1,030.86
85,079.51 2,537.22
2,935.17合计
82,542.29
82,542.29
82,542.29
1,030.86
85,079.51 2,537.22
2,935.1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产
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
” |
:公司
年
4 |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不再实施年产
300 |
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年产
300 |
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
根据当前的市场变化、发展战略的调整及产业布局的延伸和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经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不再实施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将该募集资金投资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行业趋势的年产
80 |
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7 |
年
月
30 |
日,惠达卫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投资年产280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项目金额为151,070,600.00元,投资年产300万平方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金额120,000.00元。于2017年6月1日及2017年6月5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转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51,070,600.00元及120,000.00元。对于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惠达卫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1,190,6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置换事项已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17]12915 |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3 |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
6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止
2021 |
年
月
31 |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840,486,508.74 |
元,本年度使用10,308,626.09元,用于在建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偿还银行借款及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目。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9,380.19元,理财产品余额0.00元,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50,795,134.8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5,422,9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5,901,615.02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模型检包车间、锅炉房为辅助车间,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5: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产品研发提供更优质技术服务的科研办公场所,其效益无法量化,故本期虽交付使用,但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6: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本期刚投产,产量小,试产阶段人员及品质质量均处于不稳定状态,导致成本较大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8,159.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61.3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61.3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
=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4)=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1)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8,159.40
8,159.40
8,159.40
8,161.31
8,161.31
1.91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159.40
8,159.40
8,159.40
8,161.31
8,161.31
1.91
超募资金投向 |
承诺投资项目
,
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无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8,159.40
8,159.40
8,159.40
8,161.31
8,161.31
1.9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理财产品余额0.00元,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81,613,131.1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593,997.2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9,133.8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并且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变更为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园,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8,460.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采用一次性完成对智能家居(重庆)增资11,798.00万元及孳息,资金不足部分将有智能家居(重庆)自筹解决。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 |
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3)=(2)/(1) | 本年度实现的 |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
生重大变化
年产 |
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 | 年产 |
300万平方米
11,798.00
全抛釉砖生产 |
11,798.00
12,533.33
106.23 |
2021.2.28
-2,941.86
否 否
11,798.00
合计 |
11,798.00
12,533.33
106.23 |
-
2,941.86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
目)
“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主要是为了减少公司对外协厂商的采购,弥补公司陶瓷砖产品产能的不足;2017年,公司陶瓷砖产品产量为282.87 万平米,产能已近饱和,但销售量为1,057.40万平米,同比增长40.99%,产能缺口在快速加大,即使原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实施仍无法满足公司销售需求。另外目前我国智能卫浴的普及率不足1%
上升趋势,市场空间较大。2017年12月19日,公司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荣昌区政府”)签署了《项目投资意向书》。2018年1月21日,公司与荣昌区政府签订了正式的《项目协议书》,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荣昌区建设
惠达卫浴(重庆)智能家居产业基地,主要建设装配式住宅产品生产线、智能卫浴产品生产线和浴室柜产品生产线等。 |
公司将在智能卫浴产品研发及生产方面加大投资力度。综上,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变化、发展战略的调整及产业布局的延伸和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经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不再实施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人民币11,798.00万元及孳息投资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行业趋势的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变更为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园。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8日和5月23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本期刚投产,产量小,试产阶段人员及品质质量均处于不稳定状态,导致成本较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7396号)。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惠达卫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惠达卫浴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惠达卫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惠达卫浴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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