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周一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李培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一、《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以前年度出现较大亏损,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虽然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6万元,但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83.72万元,故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六、《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七、《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八、《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九、《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李培根、贾洪文、周一虹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十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2:30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十一届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