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2022年4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5号),本公司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具体回复公告如下: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同比增长272.4%,主要是2020年10月收购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悦新能源”)并入的太阳能电池业务在本报告期确认收入9.76亿元;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73亿元,主要是太阳能电池业务毛利率大幅降至-1.27%,而并表后的2020年10月-12月期间相关业务毛利率为24.4%;报告期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亿元。
(1)你公司前期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显示,嘉悦新能源2020年1-6月、7-9月的毛利率分别为-0.45%和14.56%。请结合近3年太阳能电池行业上下游发展及供需状况、技术路线迭代、可比公司经营状况、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产销量变化等情况,具体说明嘉悦新能源太阳能电池业务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并为负的原因,近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趋势及合理性。
(2)请列示嘉悦新能源近两年前十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订单金额、发货情况、收入金额、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毛利率等,并说明相关客户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或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请结合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工艺与研发、销售定价策略等计划及其可行性,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应对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和不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
(4)请结合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采购付款政策变动等,说明你公司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你公司前期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显示,嘉悦新能源2020年1-6月、7-9月的毛利率分别为-0.45%和14.56%。请结合近3年太阳能电池行业上下游发展及供需状况、技术路线迭代、可比公司经营状况、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产销量变化等情况,具体说明嘉悦新能源太阳能电池业务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并为负的原因,近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趋势及合理性。
嘉悦新能源主营的太阳能电池业务上游主要为硅料硅片、下游主要是组件,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PVInfoLink、硅业分会公布的数据整理统计,太阳能电池业务上下游业务的供需状况如下表: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多晶硅产量(万吨) | 50.80 | 52.10 | 63.10 |
硅片产能(GW) | 185.30 | 247.40 | 356.00 |
组件产能(GW) | 218.70 | 272.00 | 377.00 |
多晶硅料折算产量/硅片产能 | 96% | 74% | 62% |
注:多晶硅料硅耗折算按3.5GW/万吨。
可以看出,过去3年多晶硅料产量增速大幅落后于硅片和组件的产能增长,硅料产量能够满足当年硅片产能的比例分别为96%、74%、62%。因为供应链上下游产能错配与硅料厂新产能建设周期长等因素,使得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硅料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价格也一直处在快速上行通道中。2021年5月天风证券发布的电气设备行业报告显示,近3年硅料单瓦净利一直处于增长趋势,硅片单瓦净利相对平稳,但电池片单瓦净利则一直处于下降趋势。
从中原证券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光伏行业周报也可以看出,2020年下半年以来原材料硅片的价格涨幅要远超电池片价格涨幅,使得电池片企业利润受到严重挤压。
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统计,2019年PERC电池技术反超BSF电池,占据了超过65%的市场。2020年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提升至86.4%,N型电池(主要包括异质结电池和TOPCon电池)市场占比约为3.5%,较2019年小幅提升。2021年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进一步提升至91.2%,N型电池相对成本较高,量产规模仍较少,市场占比约为3%,较2020年基本持平。嘉悦新能源电池片技术采用目前主流的PERC路线。
上市公司爱旭股份与正在申请创业板上市企业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股份”)均属于专业生产电池片企业,两家可比公司近3年电池片产销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润阳股份: 单位:MW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电池片产量 | 13,632.23 | 7,321.68 | 3,930.17 |
电池片销量 | 13,430.10 | 7,338.10 | 3,679.22 |
产能利用率 | 78.97% | 98.98% | 102.95% |
毛利率 | 10.90% | 19.54% | 16.65% |
爱旭股份: 单位:MW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电池片产量 | 13,298.15 | 6,952.91 | |
电池片销量 | 13,161.89 | 6,792.99 | |
毛利率 | 5.49%(3季报数据) | 14.85% | 18.01% |
注:爱旭股份2021年报尚未披露,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000万元至-1,000万元。爱旭股份在2021半年报中披露,上半年受主要供应商硅片供应不足的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导致产销量不及预期。
从上述两家可比企业可以看出,近3年虽然产销量都在逐年增加,但毛利率处于下降趋势,特别是2021年度毛利率下降较为明显,同时2021年两家企业的产能利用率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嘉悦新能源2019年以来各季度的收入和毛利率见下表:
项目 | 2019年四季度 | 2020年一季度 | 2020年二季度 | 2020年三季度 | 2020年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7,523.15 | 14,228.14 | 31,002.92 | 26,879.74 | 30,589.57 |
营业成本 | 6,986.34 | 14,663.65 | 30,769.76 | 21,478.03 | 23,713.64 |
毛利率 | 7.14% | -3.06% | 0.75% | 20.10% | 22.48% |
(续上表)
项目 | 2021年一季度 | 2021年二季度 | 2021年三季度 | 2021年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4,924.56 | 28,366.16 | 24,352.17 | 20,623.97 |
营业成本 | 23,771.95 | 26,633.13 | 26,437.21 | 22,600.14 |
毛利率 | 4.62% | 6.11% | -8.56% | -9.58% |
嘉悦新能源于2019年4季度投产,电池片的效率良率需要经过一定期间的爬坡阶段才能达标并稳定,2020年1-2季度又受突发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开工率和产销量大幅下降,所以出现毛利率较低、收入增加但毛利反而减少的情况。2020年3季度开始逐渐恢复正常生产,收入比较稳定,毛利率略高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嘉悦新能源2020年3、4季度受托加工业务比重较可比公司略高。2021年由于硅料的供应短缺和价格飙涨,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使得固定费用不能有效摊薄,成本居高不下。此外,
对比行业头部企业的非硅成本,嘉悦新能源在生产成本中的特气、化学品、人工、制造费用等项目都有较大的差距。2021年度出现的以上综合因素,导致嘉悦新能源太阳能电池业务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并出现负数。
(二)请列示嘉悦新能源近两年前十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订单金额、发货情况、收入金额、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毛利率等,并说明相关客户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或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2021年嘉悦新能源前十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并名称 | 客户名称 | 订单金额(含税) | 发货情况 | 收入金额(不含税) | 毛利率 |
1 | 客户一 | 客户一 | 22,726.91 | 已发货 | 20,112.31 | 3.47% |
2 | 客户二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一 | 10,555.15 | 已发货 | 9,270.54 | 3.91% |
旗下公司二 | 9,268.66 | 已发货 | 8,202.35 | |||
旗下公司三 | 223.77 | 已发货 | 198.02 | |||
3 | 客户三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一 | 3,993.04 | 已发货 | 3,533.67 | 8.15% |
旗下公司二 | 3,386.48 | 已发货 | 2,996.89 | |||
旗下公司三 | 5.69 | 已发货 | 5.04 | |||
4 | 客户四 | 客户四 | 6,515.28 | 已发货 | 5,765.74 | -24.86% |
5 | 客户五 | 客户五 | 6,236.27 | 已发货 | 5,518.83 | 1.35% |
6 | 客户六 | 客户六 | 6,148.22 | 已发货 | 5,440.90 | -5.93% |
7 | 客户七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一 | 1,354.69 | 已发货 | 1,198.84 | -1.75% |
旗下公司二 | 1,842.29 | 已发货 | 1,630.35 | |||
旗下公司三 | 486.48 | 已发货 | 430.51 | |||
8 | 客户八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一 | 1,840.52 | 已发货 | 1,628.78 | 15.50% |
旗下公司二 | 468.37 | 已发货 | 414.49 | |||
9 | 客户九 | 客户九 | 2,320.36 | 已发货 | 2,053.42 | 3.76% |
10 | 客户十 | 客户十 | 2,031.72 | 已发货 | 1,797.98 | -7.35% |
合计 | 79,403.90 | 70,198.66 |
2020年嘉悦新能源前十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并名称 | 客户名称 | 订单金额(含税) | 发货情况 | 收入金额(不含税) | 毛利率 |
1 | 客户1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1 | 25,176.99 | 已发货 | 22,280.52 | 4.82% |
旗下公司2 | 724.41 | 已发货 | 641.07 | |||
2 | 客户2 | 客户2 | 18,126.65 | 已发货 | 16,041.28 | 17.37% |
3 | 客户3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1 | 10,385.24 | 已发货 | 9,190.48 | 33.98% |
旗下公司2 | 3,768.69 | 已发货 | 3,335.12 | |||
旗下公司3 | 1,760.46 | 已发货 | 1,557.93 | |||
旗下公司4 | 1,070.71 | 已发货 | 947.53 | |||
旗下公司5 | 897.45 | 已发货 | 794.21 | |||
4 | 客户4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1 | 7,866.17 | 已发货 | 6,961.21 | 5.24% |
旗下公司2 | 687.66 | 已发货 | 608.55 | |||
5 | 客户5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1 | 4,760.08 | 已发货 | 4,212.46 | 9.17% |
旗下公司2 | 220.70 | 已发货 | 195.31 | |||
6 | 客户6 | 客户6 | 4,361.80 | 已发货 | 3,860.00 | 31.98% |
7 | 客户7 | 客户7 | 3,698.60 | 已发货 | 3,273.10 | 20.83% |
8 | 客户8 | 客户8 | 2,568.66 | 已发货 | 2,568.66 | -1.12% |
9 | 客户9 旗下公司 | 旗下公司1 | 1,679.78 | 已发货 | 1,486.53 | 20.22% |
旗下公司2 | 634.04 | 已发货 | 561.09 | |||
10 | 客户10 | 客户10 | 2,110.03 | 已发货 | 1,867.28 | 14.25% |
合计 | 90,498.12 | 80,382.34 |
嘉悦新能源与上述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收入确认时点为根据订单发货并在客户签收产品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签收单。经核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请结合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工艺与研发、销售定价策略等计划及其可行性,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应对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
如因市场供需情况或供应链上下游出现异常情形而使毛利率大幅波动,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1.看是否在特殊情况下更高比例的代工订单配比能有较高的毛利率,调节自产电池片产品与代工订单的比例;2. 采用价格与规格较低的原料硅片,可寻找较为细分的市场销售;3. 销售接单可试着倾向于短单、急单或体量较小的客户,以寻
求较高的毛利率。长单客户虽然在平时能有较稳定的需求量,但通常接长单的毛利率会略低,在毛利率大幅波动时可适度降低长单客户的供应比例。上述几项措施的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于对长期发展的稳定性或会造成影响。嘉悦新能源追求的经营目标为:倚仗技术的先进性与电池产品质量的优越性,建立在行业内的口碑与品牌价值,以获得稳定的客源,同时能有较高的毛利率。但如上所述因市场变化导致毛利率大幅变化的几项应对措施会改变接单销售的策略,虽可于特殊情况下提高部分毛利率,但客源的稳定性与嘉悦新能源市场定位会受到影响。
(四)请结合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采购付款政策变动等,说明你公司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销售信用政策和采购付款政策
公司各业务分部近两年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太阳能电池业务 | 97,605.10 | 92.84% | 21,122.99 | 74.82% |
光伏发电业务 | 5,844.71 | 5.56% | 5,587.95 | 19.79% |
余热发电业务 | 897.99 | 0.85% | 823.92 | 2.92% |
裸眼3D业务 | 48.92 | 0.05% | 379.44 | 1.34% |
商业保理业务 | 248.64 | 0.88% | ||
其他 | 740.91 | 0.70% | 69.86 | 0.25% |
合计 | 105,137.63 | 100.00% | 28,232.80 | 100.00% |
(续上表)
营业成本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太阳能电池业务 | 98,842.72 | 96.72% | 15,967.95 | 84.15% |
光伏发电业务 | 1,929.00 | 1.89% | 1,880.11 | 9.91% |
余热发电业务 | 875.56 | 0.86% | 757.34 | 3.99% |
裸眼3D业务 | 14.71 | 0.01% | 190.37 | 1.00% |
商业保理业务 |
其他 | 533.13 | 0.52% | 179.97 | 0.95% |
合计 | 102,195.12 | 100.00% | 18,975.74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太阳能电池业务和光伏发电业务的营业收入及成本占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比例约为99%,因此仅对这两项业务的购销收付款政策进行说明。
(1)太阳能电池业务
1)销售信用政策
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由嘉悦新能源开展,通过向光伏下游客商销售或受托加工高效太阳能电池实现销售。嘉悦新能源对多数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对于采购数量较大的主要客户,采用以月度为对账周期,对账后一定期限内结算付款的方式。
2)采购付款政策
太阳能电池片业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硅片和非硅材料,其中硅片采购约占采购总额75%至85%。嘉悦新能源根据采购内容不同执行不同的付款政策:
对于硅片采购,公司直接向硅片主要生产厂商按照市场行情价格下订单,供应商在收到全额采购款后发货,通常执行100%预付款;
对于非硅材料采购,公司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合作供应商并向其发送采购订单,采购付款通常存在账期,为到货验收次月起30日至120日不等。
(2)光伏发电业务
1)销售信用政策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由格尔木神光开展,通过发电并网实现销售;该业务的唯一客户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根据供电电表数据定期和格尔木神光进行电费结算。
2)采购付款政策
光伏发电业务不涉及原材料采购,目前主要发生费用为光伏电站的日常维护、备件更换等费用,年度采购额约为100至150万元,一般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的销售信用政策和采购付款政策均与上期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动。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105,137.63 | 28,232.80 | 272.40% |
净利润 | -7,592.05 | -5,819.91 | -3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80.34 | 2,700.58 | -591.76% |
报告期内,公司虽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净利润较上期下降较大。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额 |
净利润 | -7,592.05 | -5,819.91 | -1,772.14 |
加:影响净利润的非付现成本和非经营活动损益 | 15,335.55 | 12,915.56 | 2,419.99 |
小计 | 7,743.50 | 7,095.65 | 647.85 |
存货的减少 | -3,687.90 | -3,891.76 | 203.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9,321.76 | -13,186.78 | -16,134.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11,985.82 | 12,683.47 | -697.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80.34 | 2,700.58 | -15,980.92 |
由上表可见,公司在销售信用政策、采购付款政策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期客户以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情况较多,导致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18亿元;
(2)期末因采购硅片预付款项金额较大,导致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0.67亿元。
综上所述,根据扣除影响净利润的非付现成本和非经营活动损益后的金额可见,本期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未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但由于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较上期增加较大,因此导致公司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且大幅下降。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关键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询问管理层,了解、评价收入确认政策;
3、通过对比同行业财务数据,比较收入增长、毛利率变动是否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4、对营业收入、毛利率按产品规格、按月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收入、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
5、抽查各期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并记录其各期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6、查询公开市场对原材料硅片及产品太阳能电池片的报价,与公司采购及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核查其趋势一致性;
7、针对销售商品确认收入,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订单、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等;
8、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采取抽样方式,核对客户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了解太阳能电池行业上下游发展及供需状况、技术路线迭代及可比公司经营状况等信息,判断近3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10、对金额较大的收入及采购执行细节测试、函证程序,核实收入、采购金额的真实性;
11、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工具查询前十名客户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2、了解公司销售信用政策及采购付款政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嘉悦新能源太阳能电池业务报告期受原材料涨价、产能利用率下降及电池片销售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大幅下滑并为负,近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趋势是合理的;
2、嘉悦新能源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相关客户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不存在关联或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公司在销售信用政策、采购付款政策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且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1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53.78%,其中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占比达93.73%。请补充说明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预付金额、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截至目前转销情况和预计转销周期,前述预付对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预付金额、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截至目前转销情况和预计转销周期
1、报告期末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11亿元,其中太阳能电池业务形成的预付款项余额1.09亿元,占公司预付款项比例98.45%;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供应商一 | 硅片 | 6,346.10 | 57.41% |
供应商二 | 硅片 | 1,976.34 | 17.88% |
供应商三 | 硅片 | 1,270.31 | 11.49% |
供应商四 | 硅片 | 688.28 | 6.23% |
供应商五 | 硅片 | 80.34 | 0.72% |
合计 | 10,361.37 | 93.73% |
报告期末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前五大预付款项均为太阳能电池业务的供应商,采购内容均为硅片;嘉悦新能源根据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方式预付一定额度的货款。
2、行业惯例
业内部分硅片厂商的销售结算方式列示如下:
厂商名称 | 隆基股份 | 中环股份 | 双良节能 |
合同类型 | 长单销售框架合同 | 销售框架合同 | 长单框架合同 |
交易内容 | 单晶硅片 | 单晶硅片 | 单晶硅片 |
交易对方 | 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 |
交易金额 | 约70.41亿元(不含税) | 约66,651万元(含税) | 约159.50亿元(含税) |
结算/付款方式 |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货款),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账期向乙方支付款项。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根据每月订单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 款到发货,买方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TT(电汇)方式支付。 |
信息来源 | 隆基股份:临2021-113号公告 | 中环股份:2021-110号公告 | 天合光能:2022-013号公告 |
(续上表)
厂商名称 | 豪安能源 | 京运通 | 江苏美科 |
合同类型 | -- | 销售框架合同 | 长单框架合同 |
交易对方 | 各主要客户 | 天合光能 | 爱旭股份 |
交易内容 | 单晶硅片 | 单晶硅片 | 单晶硅片 |
交易金额 | N/A | 约24.51亿元(含税) | 约110亿元(含税) |
结算/付款方式 | 款到发货,或票到发货。 |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以电汇或者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非财务公司承兑)方式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买方自收到卖方交付的对应货物且收到发票后以 | 款到发货,电汇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电汇方式支付所对应货款。 | |||
信息来源 | 沐邦高科: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 京运通:临2022-007号公告 | 爱旭股份:临2021-081号公告 |
综上,硅片为嘉悦新能源主要原材料,从2021年初硅料价格大幅上涨造成的硅片短缺,直接导致嘉悦新能源生产成本迅速上涨、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因此为保障正常经营、降本增效,嘉悦新能源加强与业内多家硅片供应商的合作,按照行业惯例与之签订长单合作协议并保持一定额度的预付款项,符合公司利益及行业惯例。
3、转销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报告期末前五大预付款项的期后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算金额 | 结算率 |
供应商一 | 6,346.10 | 6,346.10 | 100.00% |
供应商二 | 1,976.34 | 1,976.34 | 100.00% |
供应商三 | 1,270.31 | 1,270.31 | 100.00% |
供应商四 | 688.28 | 688.28 | 100.00% |
供应商五 | 80.34 | 80.34 | 100.00% |
合计 | 10,361.37 | 10,361.37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前五大预付款项在期后均已完成采购结算,转销周期较短,预付款项均是根据合同约定付款,预付款项是真实、合理的。
(二)前述预付对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形
经核查,上述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预付款项均是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是真实、合理的,不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形。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大额采购合同签订、审批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2、获取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预付账款款项内容、性质、账龄及金额,了解期末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
3、获取公司与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协议、原始单据,并根据其明细账查阅至相关的会计凭证等资料,对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预付事项、预付金额等进行核查;
4、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工具查询预付前五名供应商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判断预付账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6、对主要供货方执行函证程序,确认相关会计期间的采购金额和年末预付账款余额;
7、获取预付账款余额期后凭证单据等,核查其期后结转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1年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是由于原材料硅片短缺导致公司产线开工率不足,公司为保障正常经营,满足客户的订单交期需求,与硅片供应商签订长单并保持一定额度的预付款,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2、预付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不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形。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43亿元,按照光伏发电、余热发电、太阳能电池等业务类别划分组合,全部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0.62亿元。
(1)你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2年以上余额为0.61亿元,占比为35.88%。请补充说明该业务中账龄超过2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形,结合账龄情况、客户履约能力及履约意
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你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09亿元,而报告期内该业务营业收入为9.76亿元。请你公司结合该业务销售信用政策、回款模式、报告期实际回款情况,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等,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规模、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否匹配。
(3)你公司余热发电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64亿元,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余额为0.62亿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说明账龄超过3年应收账款客户的名称、余额、账龄等情况,说明上述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时间、方式、进展情况等,如尚未采取诉讼等有力措施的,请说明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你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2年以上余额为0.61亿元,占比为35.88%。请补充说明该业务中账龄超过2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形,结合账龄情况、客户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客户仅有一家,为国家电网直属企业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网”),期末应收账款包括售电款和补贴款,其中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部为补贴款,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财政部主要付款惯例结算,经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至地方电网公司等单位,再由地方电网公司等单位根据电量结算情况拨付至发电企业。属于国家财政补贴性质的电价补贴,有明确的政府补贴文件,且青海国网为国家央企信用等级较高,具有较强的行业地位,有政府信用,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国电网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
601991 | 大唐发电 | 未计提 |
600027 | 华电国际 | 未计提 |
600578 | 京能电力 | 未计提 |
000539 | 粤电力 | 未计提 |
600021 | 上海电力 | 未计提 |
000591 | 太阳能 | 未计提 |
注:截至本专项说明回复日,因大唐发电、华电国际已披露2021年年报,故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除大唐发电、华电国际取自各公司公开信息披露2021年年报,其他公司均取自各公司公开信息披露2020年年报。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国电网应收款均未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一致。
综上,公司对青海国网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二)你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09亿元,而报告期内该业务营业收入为9.76亿元。请你公司结合该业务销售信用政策、回款模式、报告期实际回款情况,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等,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规模、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否匹配。
1、应收账款与收入规模
(1)销售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
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信用政策:对多数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对于采购数量较大的主要客户,采用以月度为对账周期,对账后一定期限内结算付款的方式。
销售回款模式包括电汇和承兑汇票两种模式。
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主营业务)销售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 本期销售额 | 本期回款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
现金回款 | 票据回款 | |||
9,149.21 | 110,293.76 | 22,083.04 | 96,452.19 | 907.74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回款情况良好,销售回款率为107%;先
款后货的销售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余额显著低于收入规模的重要原因。
(2)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 | ||
应收账款余额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润阳股份 | 33,738.85 | 1,061,728.39 | 3.18% |
爱旭股份(注) | 10,999.99 | 686,775.03 | 1.60% |
嘉悦新能源 | 907.74 | 98,266.86 | 0.92% |
注:上表中爱旭股份为2021年半年度数据。
(续上表)
公司名称 | 2020年 | ||
应收账款余额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润阳股份 | 37,134.27 | 479,794.84 | 7.74% |
爱旭股份(注) | 4,497.11 | 966,374.38 | 0.47% |
嘉悦新能源 | 9,149.21 | 102,700.36 | 8.91% |
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嘉悦新能源同为生产、销售高效太阳能电池的公司,由上表可见,嘉悦新能源与同行业公司近两年(期)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趋同,不存在重大差异。
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收入规模
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033.88万元,其中太阳能电池业务收到的现金为32,485.72万元,与该业务本期营业收入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回款中包括票据回款96,452.19万元(其中报告期到期兑付10,402.68万元)、同时亦将部分汇票背书以支付采购款,未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所致。
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营业收入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润阳股份 | 535,396.44 | 1,061,728.39 | 50.43% |
爱旭股份(注) | 348,270.00 | 686,775.03 | 50.71% |
嘉悦新能源 | 32,485.72 | 98,266.86 | 33.06% |
注:上表中爱旭股份为2021年半年度数据。
(续上表)
公司名称 | 2020年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营业收入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润阳股份 | 176,215.73 | 479,794.84 | 36.73% |
爱旭股份(注) | 435,697.19 | 966,374.38 | 45.09% |
嘉悦新能源 | 62,329.20 | 102,700.36 | 60.69% |
由上表可见,嘉悦新能源与同行业公司近两年(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重趋同,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你公司余热发电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64亿元,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余额为0.62亿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说明账龄超过3年应收账款客户的名称、余额、账龄等情况,说明上述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时间、方式、进展情况等,如尚未采取诉讼等有力措施的,请说明原因。
公司余热发电业务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账龄 |
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 | 1,333.00 | 5年以上 |
华新水泥(秭归)有限公司 | 1,054.95 | 5年以上 |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 833.52 | 5年以上 |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 476.93 | 5年以上 |
唐山燕东集团华城水泥有限公司 | 474.56 | 5年以上 |
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 | 377.40 | 5年以上 |
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 | 354.03 | 5年以上 |
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 190.39 | 5年以上 |
淄博崇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36.00 | 5年以上 |
湖南玉山水泥有限公司 | 123.25 | 5年以上 |
葡诚(山东)水泥有限公司 | 104.55 | 5年以上 |
四川佛光水泥有限公司 | 100.00 | 5年以上 |
益阳市东方水泥有限公司 | 91.40 | 5年以上 |
山东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74.29 | 5年以上 |
广西桂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1.17 | 5年以上 |
湖南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25 | 5年以上 |
唐山弘泰水泥有限公司 | 40.32 | 5年以上 |
镇江东亚碳素焦化有限公司 | 35.04 | 5年以上 |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杭州设计院 | 30.10 | 5年以上 |
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 | 27.40 | 5年以上 |
镇江华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99 | 5年以上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 21.93 | 5年以上 |
其他26家期末余额低于20万的公司合计 | 179.28 | 5年以上 |
合计 | 6,183.75 |
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水泥余热发电是利用水泥厂内余热烟气进行发电,发电量受水泥窑炉运行情况(产量、工况、原料等)存在较大波动,上述业主以发电指标不达标或设备有问题等各种理由拒绝验收或延期支付剩余款项的情况。公司近几年一直高度重视余热发电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收账款清理,个别项目也曾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后续,公司拟采取的措施为协商解决、电话邮件催要、催款函(律师函)催要等措施,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
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账龄、逾期、信用记录等关键信息,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5、获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假设及前瞻性调整因素,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是否准确;
6、了解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销售信用政策、回款模式及报告期实际回款情况等,分析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规模、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否匹配;
7、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工具查询账龄在3年以上主要客户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合理、充分的。
4.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2.43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金额0.97亿元,均为2021年新增,坏账计提比例为1%。请补充你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所对应的客户名称、信用状况、冲销的应收款(如适用)账龄和形成原因、票据承兑日期,截至目前是否存在逾期未承兑情况,并说明计提1%的坏账准备计算依据、合理性及充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你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所对应的客户名称、信用状况、冲销的应收款(如适用)账龄和形成原因、票据承兑日期,截至目前是否存在逾期未承兑情况
2021年公司累计收到商业承兑汇票1.83亿元,报告期内已到期承兑0.86亿元,期末结存0.97亿元,全部为嘉悦新能源太阳能电池业务取得的汇票,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序 | 客户名称 | 信用 | 形成 | 金额 | 出票日 | 到期日 | 是否存在逾期未 |
号 | 状况 | 原因 | (万元) | 承兑情况 | |||
1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666.25 | 2021-2-23 | 2022-2-23 | 否 |
2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3,011.13 | 2021-2-23 | 2022-2-23 | 否 |
3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828.75 | 2021-2-23 | 2022-2-23 | 否 |
4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1,005.88 | 2021-2-23 | 2022-2-23 | 否 |
5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1,815.00 | 2021-3-9 | 2022-3-9 | 否 |
6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891.00 | 2021-3-9 | 2022-3-9 | 否 |
7 |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销售商品 | 1,528.31 | 2021-3-9 | 2022-3-9 | 否 |
合计 | 9,746.31 |
如上表所示,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为报告期的业务所形成的1年期票据,出票人均为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9.SZ)全资控股公司,企业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承兑风险较小。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上述票据均已到期承兑,未发生逾期情况。
(二)说明计提1%的坏账准备计算依据、合理性及充分性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按照票面金额1%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政策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应收票据明细账一致,检查报告期收到的商业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付款人、出票日、收票日、金额、到期日等信息;
2、对公司期末的商业承兑汇票执行监盘程序;
3、通过公开渠道对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背景,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核查承兑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分析其承兑能力;
4、对商业承兑汇票期后承兑的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生到期不能承兑的情况;
5、核查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与公司是否存在交易关系,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6、结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复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政策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287.42万元,主要为往来款3,388.42万元、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保证金1,582.7万元以及代垫款687.13万元,其中往来款的账龄为1-2年,代垫款账龄为5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3,091.82万元。
(1)请补充说明上述往来、股权转让、保证金及代垫款项产生的交易背景、金额明细、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主要欠款方与你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请补充说明对相关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截至回函日的回款金额,如未完全回款的,请说明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催款措施。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请补充说明上述往来、股权转让、保证金及代垫款项产生的交易背景、金额明细、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主要欠款方与你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往来、股权转让、保证金及代垫款项产生的交易背景、金额明细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其他应收款-往来款明细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万元) |
苏州高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3,388.42 | 1-2年 | 1,011.21 |
合计 | 3,388.42 | 1,011.21 |
交易背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理公司”)在2020年8月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注销,对于尚未到期的商业保理合同,经与原保理合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由公司股东双方按照股权比例承继。公司承继债权3,888.42万元,股东方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承继债权1,072.80万元。公司承继的债权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由苏州高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债务承接方分期支付,公司应收债权款3,888.42万元,截至2021年末累计收款500万元,期末应收款余额3,388.42万元。若苏州高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债务整体到期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明细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万元) |
方勇等 | 1,350.00 | 1年以内 | 56.30 |
合计 | 1,350.00 | 56.30 |
交易背景:公司于2021年2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交易各方就公司转让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达成书面协议,其中约定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方勇等五名乙方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1,350万元支付给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
(3)其他应收款-保证金款项明细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万元) |
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3年 | 1,000.00 |
玖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410.56 | 1年以内 | 17.12 |
大连高新区财务结算中心 | 59.62 | 5年以上 | 59.62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50.00 | 5年以上 | 50.00 |
唐山燕东集团华城水泥有限公司 | 20.00 | 5年以上 | 20.00 |
其他8家期末余额低于20万的单位合计 | 42.52 | 28.82 | |
合计 | 1,582.70 | 1,175.56 |
交易背景分别如下:
①公司于2019年3月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自身和/或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通过对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及受让季强、上海炜堃、东方云曼所持的华数康股权的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和/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华数康51%的股权。作为交易担保,一次性向华数康支付保证金1000万。
②2021年8月,子公司嘉悦新能源与玖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从对方借款4872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玖富公司支付融资保证金410.56万元。根据约定,该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最后一期或几期还款的相应金额、或债务人履行完毕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将无息偿还。
③公司于2011年10月支付给大连高新区财务结算中心59.62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材料、水泥专项资金保证金。
④公司执行2012年签订的蒙阴广汇建材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21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支付日照钢铁有限公司50万履约保证金。
⑤公司执行2009年签订的唐山燕东集团华城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新型干法熟料
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支付唐山燕东集团华城水泥有限公司20万履约保证金。
(4)其他应收款-代垫款明细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万元) |
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 | 653.49 | 5年以上 | 653.49 |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 33.64 | 5年以上 | 33.64 |
合计 | 687.13 | 687.13 |
交易背景: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和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代垫款是余热发电项目执行保证金,属于为保证项目按期施工由我司代客户垫付的资金,此款应该在结算后和工程款一起支付。项目执行保证金按照工程进度节点付款。由于水泥余热发电是利用水泥窑余热烟气进行发电,发电量受水泥窑炉运行情况(产量、工况、原料等)存在较大波动,业主以发电指标不达标或设备有问题等理由拒绝上述代垫款。
2、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其他主要欠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补充说明对相关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截至回函日的回款金额,如未完全回款的,请说明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催款措施。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照账龄组合对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苏州高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相关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截至回函日的回款金额如下:
单位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充分性 | 回款金额 (万元) |
苏州高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期末存在违约风险,对逾期金额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方勇等 | 期末不存在重大违约风险,因此按照账龄组合进行计提 | 741.25 |
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因华数康公司经营出现异常,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玖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期末不存在重大违约风险,因此按照账龄组合进行计提 | |
大连高新区财务结算中心 | 账龄超过5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账龄超过5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唐山燕东集团华城水泥有限公司 | 账龄超过5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 | 账龄超过5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 账龄超过5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他8家期末余额低于20万的单位合计 | 单项金额不重大,因此按照账龄组合进行计提 | 0.10 |
对于未完全回款的,公司拟采取的催款措施为在应收款逾期后电话邮件催要、催款函(律师函)催要等措施,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其他应收款账龄表以及坏账准备计提计算表,复核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并对照公司的坏账政策,分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对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2、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工具查询其他应收主要单位的企业信息,检查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3、对大额其他应收款,获取相关协议,了解款项性质、形成原因,检查是否逾期;
4、对其他应收款主要单位执行函证程序;
5、检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坏账损失风险,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合理的、充分的。
6. 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5.4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2.04%;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5.53亿元,占年度采购金额比例为
62.06%。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采购、销售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单一供应商、客户重大依赖的风险。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近2年前五名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请说明前五名客户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采购、销售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单一供应商、客户重大依赖的风险。
前五名客户数据:
客户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 |
客户一 | 20,112.31 | 19.13% |
客户二 | 17,670.91 | 16.81% |
客户三 | 6,535.60 | 6.22% |
客户四 | 5,844.71 | 5.56% |
客户五 | 5,765.74 | 5.48% |
合计 | 55,929.27 | 53.20% |
前五名供应商数据: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22,622.89 | 25.40% |
供应商二 | 9,674.52 | 10.86% |
供应商三 | 8,219.34 | 9.23% |
供应商四 | 7,402.84 | 8.31% |
供应商五 | 7,357.10 | 8.26% |
合计 | 55,276.69 | 62.06% |
根据公开数据如下图表显示光伏行业各环节前五大市场份额占比,2021年硅片占
68.5%,组件占比76.5%,由于行业特性,电池片环节上下游客户供应商本身就比较集中。
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客户重大依赖的风险。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近2年前五名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请说明前五名客户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020年前五名客户如下:
客户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客户一 | 22,921.59 |
客户二 | 16,041.28 |
客户三 | 15,825.27 |
客户四 | 7,569.76 |
客户五 | 4,407.77 |
合计 | 66,765.67 |
2021年前五名客户如下:
客户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客户1 | 20,112.31 |
客户2 | 17,670.91 |
客户3 | 6,535.60 |
客户4 | 5,765.74 |
客户5 | 5,518.83 |
合计 | 55,603.39 |
公司2021年前五名客户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市场对于产品规格尺寸从166逐步转为182规格,公司需重新认证,寻找与公司产品更加匹配的客户,另一方面2021年因上游原材料紧张,一体化客户的硅片优先供给自有电池厂生产,公司新增的客户山西潞安因大尺寸规格电池需求与我司较匹配,故新增为第三名。公司重视采购、销售方面集中度的问题。2021年通过新增主材供应商、拓展新客户等方式提升自身经营的独立性和风险防控能力,力求在追求经营效益和风险防范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明细表,复核交易内容、金额及占年度销售总额、采购总额比例;
2、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分析行业集中度情况,了解公司采购和销售模式,与同行业进行比较,是否存在依赖大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
3、查阅公司近三年与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合同,检查了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及销售的相关单据;
4、对大额客户(含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含前五名供应商)的收入、采购进行函证;
5、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工具查询预付前五名供应商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嘉悦新能源原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主要采购、销售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客户的重大依赖情形,且公司与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7. 报告期末,你公司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金额合计9.23亿元;而货币资金为1.04亿元,其中包括其他货币资金0.45亿元,资产负债率由期初的62.48%进一步上升至71.09%。请结合你公司未来一年到期债务情况、偿债安排、投融资计划和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回复:
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符合主要业务所处的太阳能电池行业特点,可比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中,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为
65.46%,正在申请创业板上市企业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末资产负债率为81.39%(数据来源为2021年三季报、IPO招股说明书)。公司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增加16,059万元借款导致。借款变动明细如下:
序号 | 借款方 | 期初余额(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1 | 金寨正海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700 | 0 |
2 | 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0 | 50,000 |
3 | 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 0 | 9,500 |
4 | 玖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0 | 3,259 |
合计 | 46,700 | 62,759 |
公司未来一年到期债务情况主要为短期银行贷款9,000万元,借款12,759万元(其中金寨汇金9,500万受再融资进度影响,债务到期日存在不确定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贷款7,085万元。公司通过加快业务回款、控制费用支出、及时办理退税等资金管理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经扭转为4,734.77万元。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新增银行贷款6,000万元,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5,194.74万元,同时有序推进与多家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
由于光伏电池片环节的相关公司具有资金、技术双密集型产业特征,资产负债率
略高目于其他产业,例如润阳股份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为78.84%、75.48%和 81.39%。公司后续将积极推动非公开发行等股权融资方式,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目前不存在流动性风险,能够积极应对按期兑付到期债务。
8. 2022年3月11日,你公司公告称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预计冲回管理费用1,191万元,对公司2021年净利润影响金额为减少亏损1,191万元。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年报,公司预计员工持股计划总费用为1,588.26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记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
(1)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分摊依据及过程,对2021年以及预计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影响。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于2021年冲回1,191万元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方案修订前后相应会计处理的差异对比,相应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的相关规定。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分摊依据及过程,对2021年以及预计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影响。
员工持股计划及费用摊销
1、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即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3,215,100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8.6元/股(授予价)。
锁定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 50% |
第二个解锁期 |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 50% |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出售对应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解锁安排 |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个解锁期 | 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
第二个解锁期 | 公司2022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 |
当期业绩水平达到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每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解锁或部分解锁,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实现累计两期业绩水平达到两期业绩考核指标时全部解锁。若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认购金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之和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费用确认:
授予日股价13.54元,授予价8.6元/股,授予数量3,215,100股。总激励费用=(13.54-8.6)*3,215,100=15,882,594.00元。
解锁安排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第一个解锁期 | 7,941,297.00 | 0 | 7,941,297.00 |
第二个解锁期 | 3,970,648.50 | 3,970,648.50 | 7,941,297.00 |
合计 | 11,911,945.50 | 3,970,648.50 | 15,882,594.00 |
即授予日预计2021年摊销的费用为11,911,945.50元。
2、修改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重新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改后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出售对应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解锁安排 |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个解锁期 | 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
第二个解锁期 | 公司2022年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或公司2022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 |
当期业绩水平达到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每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认购金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之和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基于上述准则的规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分摊依据及过程: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成情况进行预计,2022年3月公司对相关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了修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相关规定,该修订属于资产负债表日非调整事项,因此公司按原方案预计第一个解锁期和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基本不能达成,此时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零,累计应确认的费用为零。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预计情况:
根据修改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对修改后的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成情况进行预计,若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能够达成,此时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第二个解锁期的全部股票权益,累计应确认的费用为7,941,297.00元。对于第一期解锁处置后归公司所有的收益,在扣除按约定支付给持股人员利息之后,记入资本公积。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于2021年冲回1,191万元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方案修订前后相应会计处理的差异对比,相应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的相关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修订及影响
1、如上题所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零,累计应确认的费用为零,故冲回账面已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1,911,945.50元。
2、方案修订前后相应会计处理的差异对比
方案修订前:
情形1:第一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成,预计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条件可达成,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情况如下:
解锁安排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第一个解锁期 | 3,970,648.50 | 3,970,648.50 | 7,941,297.00 |
第二个解锁期 | 3,970,648.50 | 3,970,648.50 | 7,941,297.00 |
合计 | 7,941,297.00 | 7,941,297.00 | 15,882,594.00 |
此种情形下,对于嘉悦新能源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所确认的费用,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2021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9,262.50元;2022年两期全部解锁后,将递延所得税费用转回。
情形2:第一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成,预计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条件基本不能达成,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情况如下:
解锁安排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第一个解锁期 | 0 | 0 | 0 |
第二个解锁期 | 0 | 0 | 0 |
此种情形下,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方案修改后:
情形1:第一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成,预计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条件可达成,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情况如下:
解锁安排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第一个解锁期 | 0 | 0 | 0 |
第二个解锁期 | 0 | 7,941,297.00 | 7,941,297.00 |
此种情形下,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情形2:第一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成,预计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条件基本不能达成,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情况如下:
解锁安排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第一个解锁期 | 0 | 0 | 0 |
第二个解锁期 | 0 | 0 | 0 |
此种情形下,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综上,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当期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历次公告,并获取修改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资料;
2、获取股份支付费用分摊明细表,复核股份支付费用计算分摊是否正确;
3、检查股份支付费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股份支付相关费用相应会计处理正确,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的相关规定。
9.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21人,同比下降12.95%,研发投入4,417.30万元,同比增加180.31%。2021年7月,你公司实现了对嘉悦新能源的100%控股,本次股权交易后,原有高管团队1名成员离任,2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1)请结合你公司研发人员变动的具体构成,研发投入的具体项目及构成,说明研发费用与研发人员数量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嘉悦新能源的技术路线、与其他主流产品的差异、技术人员构成及分工等,说明上述人员变动是否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维护核心团队稳定的措施。
回复:
一、研发情况
1、研发人员
公司近两年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21 | 139 | -12.95% |
其中:嘉悦新能源 | 120 | 113 | 6.19% |
易维视 | - | 26 | -100.00% |
云南沃达 | 1 | - | 100.00% |
公司近两年研发项目及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项目名称 | 研发投入 | 研发项目名称 | 研发投入 | ||
嘉悦新能源 | 高效高良率的新一代SE技术 | 4,232.10 | 高效高良率的新一代SE技术 | 1,021.50 | 314.30% |
182 PERC工艺电池开发 | |||||
PERC电池低压氧化提效技术 | |||||
低表面浓度扩散的高阻密栅工艺 | |||||
易维视 | 新型3D内容制作和显示技术研究 | 132.00 | 32寸裸眼3D医用显示器 | 597.13 | -77.89% |
N090系列产品软件系统研发 | |||||
高清晰度全息3D显示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
新型3D内容制作和显示技术研究 | |||||
32寸裸眼3D医疗显示器—结构和工艺设计 | |||||
H090系列医用监视器 | |||||
28寸全息裸眼3D显示器—结构和工艺设计 | |||||
云南沃达 | CBD加热不燃烧产品开发 | 53.20 | 无 | 0.00 | 100.00% |
草本烟弹加热不燃烧产品开发 |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同比下降而研发投入同比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加大太阳能电池业务的研发投入、同时出售裸眼3D业务所致,具备合理性。
二、技术路线及人员变动
1、技术路线及主要产品
嘉悦新能源一期3.0GW高效PERC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已建成投产,该项目采用行业主流的PERC+SE生产工艺,主要产品列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示例图 | 产品用途 |
1 | 166单晶+PERC+SE+5BB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 光伏设备核心组件,通过阳光照射,将光能转化为电能。 | |
2 | 166单晶PERC+SE+12/9BB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 ||
3 | 166单晶+PERC+SE+双面+5BB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 ||
4 | 166单晶+PERC+SE+双面+12/9BB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 ||
5 | 182单晶+PERC+SE+双面+9BB/10BB/11BB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1年版)》,2021年PERC电池市场占比高达91.2%,其市场地位稳居第一。PERC电池技术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可以兼容各类电池技术乃至硅片端的技术,在PERC技术被发明和应用以来,其量产效率也从开始的20%左右一路提升到现在的23.5%左右,单年效率最大
提升幅度达0.6%;同时,PERC技术基于其强大的性价比优势,以及产能布局,至少未来三年依旧是行业内的主流技术,各厂家也会积极提效降本来延长它的生命周期,根据CPIA的预测,到2025年,PERC电池市场占有率仍然超过50%,具体数据如下图所示。
图:2021-2030年各种电池技术市场占比变化趋势由上图可见,目前n型电池(主要包括异质结电池和TOPCon电池)相对成本较高,量产规模仍较少,2021年市场占比约为 3%,但由于其具有较高的转换效率,未来随着在生产成本的降低及良率的提升,n型电池将会是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嘉悦新能源二期5.2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面向行业发展方向提前布局,目前土建及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工。
2、人员变动及影响
2021年7月,公司通过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实现了对嘉悦新能源的100%控股,本次股权交易后,原有高管团队1名成员离任,另有2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公司在保持骨干管理团队稳定的情况下及时对嘉悦新能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具备资深行业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技术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前后,嘉悦新能源相关岗位人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
姓名 | 岗位 | 部门 | 学历 |
舒桦 | 董事长/总裁 | 管理层 | 博士 |
蔡琮 | 高级生产经理 | 生产一车间 | 本科 |
薛涛 | 品质管理经理 | 品质管理部 | 本科 |
调整后(截至本回复出具日)
姓名 | 岗位 | 部门 | 学历 |
林志煌 | 董事长 | 管理层 | 本科 |
吴中瀚 | 总裁/首席技术官 | 管理层 | 博士 |
孙桂清 | 制造高级总监兼总裁助理 | 制造部 | 本科 |
吕涛 | 工艺副总监 | 工艺技术部 | 硕士 |
李伟 | 主任工程师 | 工艺技术部 | 本科 |
杜东方 | 主任工程师 | 工艺技术部 | 本科 |
刘昊 | 质量总监 | 品质管理部 | 本科 |
上述新任职人员均具备行业资深管理及技术背景,可以满足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少数人员的离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嘉悦新能源已与新任职人员签署了3-5年的任职期限合约,此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其中部分关键人员股权激励,以保证现有管理团队及技术队伍的相对稳定。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