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摊薄回报与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
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摊薄回报与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终止出售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摊薄回报与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1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核查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真地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6、公司出售资产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工作,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