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力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期限
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业务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自有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翊维 樊长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