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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安信证券关于中大力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力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号)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力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2,700,000张,每张的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6,133,962.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866,037.73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7453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20,405.2319,386.60项目代码:2101-330282-07-02-377915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194.003,000.00项目代码: 2101-330282-07-02-28004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4,000.00-
合计27,599.2326,386.6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1、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购买部分进口设备

(1)据海关的操作要求,对于购置进口设备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应当从海关、公司及银行三方签定的资金账户中统一支付,该已签约账户为公司自有资金账户;(2)根据国外设备供应商要求,进口设备购置款需要使用外币资金支付。因此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以自有外币资金支付设备采购价款,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对于发生的以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款及相关税费情况,公司按月统计并经审核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一般账户。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由项目归口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自有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合同需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可以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将通过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使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归口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资金支付按照公司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2)办理外汇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对应的人民币金额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同时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方式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方式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翊维 樊长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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