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审议通过《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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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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