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事前已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叶时金 | 姚志高 | 徐亚明 |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