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是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购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所示。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 变更原因: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实施问答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购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所示。
(2) 变更日期: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会计司的实施问答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次执行的实施问答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实施问答相关规定,针对发生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运输成本有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 |
2020年度 |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针对发生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运输成本有 | 销售费用 | -950,458.52 | -673,656.84 |
营业成本 | 950,458.52 | 673,656.84 |
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 除此之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