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0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477,758 股,发行价格为30.5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429,169.0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 | 金额(元)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5,633,098.4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620,000,000.00 |
加:赎回理财产品 | 350,000,000.00 |
减:2021年度使用 | 104,307,080.74 |
加:2021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7,067,057.77 |
加: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0 |
减:本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440,000,000.00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8,393,075.43 |
(一)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7,058,823 股,发行价格为42.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77.50元,扣除发行费用21,582,130.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17,846.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 | 金额(元) |
2021年2月2日募集资金净额 | 1,978,417,846.74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570,301,558.21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1,150,000,000.00 |
加:赎回理财产品 | 1,100,000,000.00 |
减:2021年度使用 | 810,442,167.97 |
加:2021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27,006,716.70 |
减:本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00.00 |
加: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24,680,837.2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新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新碶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1972763288 | 活期存款 | 8,006,009.0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4110155300003444 | 活期存款 | 77,170,289.1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 | 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51010122000997527 | 活期存款 | 13,216,777.25 |
合计 | 98,393,075.43 |
(二)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 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4110078801700002890 | 活期存款 | 315,534.7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碶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4879122536 | 活期存款 | 64,015,035.2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20020210120100173990 | 活期存款 | 92,381,147.0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686888888840 | 活期存款 | 42,832,818.7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94110078801900002911 | 活期存款 | 929,345.56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15886886886852 | 活期存款 | 9,291,047.1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3320020210120100174576 | 活期存款 | 111,086.6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新碶支行 | 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361079238578 | 活期存款 | 6,985,968.3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3320020210120100176758 | 活期存款 | 7,818,853.61 |
合计 | 224,680,837.26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30.71万元,实际使用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074.3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570,301,558.21元。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1年4月2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570,301,558.21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04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4月2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杭州湾二期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 | 94,075.00 | 51,094.83 |
2 | 湖南工厂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 | 105,925.00 | 5,935.33 |
合 计 | 200,000.00 | 57,030.16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2017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6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0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2021年3月使用2017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16,000.00万元、2,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累计使用金额为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6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21年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4、2021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1
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使用2017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9月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8月、9月使用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累计共使用金额为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2月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5、2021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拟使用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募投项目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10月使用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新增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5、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6、公司2021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相关产品177,0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145,000.00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
日,尚有32,000万元未到期,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委托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到期收回 |
1 | 中国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9,900.00 | 2021.3.19 | 2021.6.21 | 是 |
2 | 宁波银行新碶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100.00 | 2021.3.19 | 2021.6.21 | 是 |
3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6.16 | 2021.9.15 | 是 |
4 | 宁波银行新碶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1.6.21 | 2021.9.22 | 是 |
5 | 平安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6.18 | 2021.12.17 | 是 |
6 | 中国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7.9 | 2021.12.28 | 是 |
7 | 中国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7.9 | 2021.12.28 | 是 |
8 | 杭州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7.9 | 2021.12.28 | 是 |
9 | 杭州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2,000.00 | 2021.7.9 | 2021.12.28 | 是 |
10 | 杭州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1.7.9 | 2021.12.28 | 是 |
11 | 中国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2,000.00 | 2021.12.30 | 2022.6.28 | 否 |
12 | 杭州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12.30 | 2022.3.31 | 否 |
13 | 杭州银行北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12.30 | 2022.3.31 | 否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94号)。该鉴证报告结论如下:
拓普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拓普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1、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6,042.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30.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034.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 | 否 | 196,174.00 | 193,330.91 | 193,330.91 | 153,638.64 | -39,692.27 | 79.47 | 尚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 | 否 | 43,340.12 | 42,712.01 | 42,712.01 | 10,,430.71 | 38,395.77 | -4,316.24 | 89.89 | 尚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39,514.12 | 236,042.92 | 236,042.92 | 10,,430.71 | 192,034.41 | -44,008.51 | 81.3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智能刹车系统IBS,全新一代智能制动系统,是无人驾驶必不可少的核心部件。作为全新开发的项目,IBS尚处于验证和市场预推广阶段。公司预计该项目到达产状态需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5月。 2、电子真空泵EVP,是汽车刹车系统的重要部件。自立项以来,公司紧跟国际龙头,先后研发了柱塞式电子真空辅助泵、叶片式电子真空辅助泵和面向新能源汽车的叶片式电子真空独立泵等三代产品,陆续向众多客户供货并应用于各类节能车型。该项目当前尚处于产能建设和产量爬坡期。达成既定目标,公司预计需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5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2、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7,841.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074.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074.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否 | 200,000.00 | 197,841.78 | 197,841.78 | 138,074.37 | 138,074.37 | -59,767.41 | 69.79 | 尚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00,000.00 | 197,841.78 | 197,841.78 | 138,074.37 | 138,074.37 | -59,767.41 | 69.7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目前共有3个实施主体,其中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预计2022年5月竣工投产;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预计2022年1月竣工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