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上海市全力抗疫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1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国企功能优势、扛起国企责任担当,公司制订了本次租金减免方案,积极支持金桥开发区内承租人(或次承租人)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共渡难关。
一、本次租金减免方案简介
1、减免对象
因2022年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遇到困难的承租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是,(1)存在拖欠租金、其它违约行为等合同纠纷,且协商后仍未纠正的除外;(2)对于转租(以出租人书面认可为准),原则上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
2、减免标准
第一档,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的租金。在2022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享受租金减免。
第二档,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原则上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
本公告不属于合同邀约,也不属于承诺,对承租人、次承租人均不具有法律
效力。租金减免以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本次租金减免方案实施后,租金减免情况明细表经公司审定以及第三方机构复核后,分别报市、区国资委备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0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租金减免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租金减免方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初步排摸,预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承租房屋合计98.9万㎡。第一档减免租金预计金额2.18亿元,第二档减免租金预计金额2.18亿元,两档共计减免租金预计4.36亿元,对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2.74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16.88%。
以上预估数据未经审计,谨供投资者了解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所用。
本次减免租金,是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帮助相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有利于避免出租率大幅下降。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