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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康泰”)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补充其流动资金,增强其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常州康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为常州康泰与中国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为常州康泰提供的担保将由公司全额担保,常州康泰其他股东以其合计持有常州康泰60%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和期限与公司担保的范围和期限一致。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常州康泰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1.95%,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526号

法定代表人:谭中奇注册资本:3,5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经营范围:模具研发、设计;模具制作;塑料制品、五金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合金压铸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之参股公司,被担保人具体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 目

科 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8,130.51
总负债5,849.75
其中:流动负债5,381.54
净资产2,280.76
科 目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804.89
利润总额-465.82
净利润-349.36

根据上述财务指标显示,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1.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3、债务人: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上述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等文件尚未签署,常州康泰其他股东反担保事宜也尚未开展。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常州康泰是公司参股公司,主营汽车车灯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等业务,处于整车制造的核心部件。常州康泰此次拟通过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贷款获得流动资金支持,利于增强其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本次为常州康泰提供的担保将由公司全额担保,常州康泰其他股东以其合计持有常州康泰60%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和期限与公司担保的范围和期限一致。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在对常州康泰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作出的决定;常州康泰具备相应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常州康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上短期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有能力和具体措施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及时纠正可能的贷款违约风险,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常州康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一定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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