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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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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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万元)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预计4500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年2002年2001年2020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雯英2010年2004年2004年2020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志敏2009年2005年2005年2020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时间上市公司名册职务
2019、2020、2021年度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9、2020年度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2021年度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时间上市公司名册职务
2019年、2020、2021年度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2021年度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度、2020 年度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2021年度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时间上市公司名册职务
2020年、2021年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1年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1年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2021年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张松柏、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雯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志敏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结合其在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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