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并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37,099,676.4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089,081.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3,709,967.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90,436,284.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1,411,860,465.44元,资本公积金181,468,643.74元。
2021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704,299.6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6%。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
分配利润9,803,156,165.75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方稀土 | 600111 | 报告期未变更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余英武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电话 | 0472-2207525 0472-2207799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稀土行业生产秩序持续改善,稀土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发展。健全行业法制监管体系,制定《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环保督查,加强稀土行业环保整治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市场准入,大力打击违法违规开采与生产稀土产品,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调控总量,优化平衡元素开发利用;发挥稀土大集团主导行业发展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家稀土发展战略,保供稳价,稳定市场运行;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主要稀土企业加快产业链延伸,纷纷加大稀土磁性材料产能布局与扩能,稀土功能材料特别是磁性材料步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中国铝业集团、中国五矿集团等五家企业联合组建成立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开启行业绿色、集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随着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稀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行业企业诚信自律、守
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私挖乱采、“黑稀土”生产得到进一步遏制,我国稀土行业管理和秩序治理整顿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稀土企业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其他情况详见年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精做优稀土原料,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50余种、近千个规格。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部分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公司冶炼分离产能12万吨/年、稀土金属产能1.6万吨/年;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催化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制造所属产业领域内的应用产品,如磁体、抛光粉(液)、镍氢电池、催化剂等,公司稀土功能材料中磁性材料合金产能4.1万吨/年、抛光材料产能3.2万吨/年、贮氢合金8300吨/年、稀土基烟气脱硝催化剂1.2万立方米/年;公司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包括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磁共振仪,进军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产业,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应用。
主要产品一览表
类别及名称 | 应用领域 | |
原料类 | 氧化镧 | 制造特种合金、精密光学玻璃、高折射光学纤维板、制造陶瓷电容器 |
氧化铈 | 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着色剂、稀土热稳定剂、稀土磁性材料 | |
碳酸镧铈 | 稀土抛光材料 | |
氧化镨钕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精做优稀土原料基地,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在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参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以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向其他稀土企业采购稀土精矿、稀土氧化物以及利用稀土废料回收作为补充,生产加工稀土产品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新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同时,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拥有贮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
材料类 | 磁性材料 | 驱动电机、伺服电机、微特电机。钐钴永磁为神州系列飞船导航设备元器件 |
贮氢材料 | 新能源储能系统 | |
抛光材料 | 液晶基板、导电玻璃、光学玻璃、玻壳、镜片、电脑光盘、芯片、光掩膜、装饰玻璃、饰品等领域的抛光 | |
催化材料 | 工业炉窑脱硫脱硝 | |
应用产品 | 稀土永磁核磁共振仪 | 医疗核磁共振仪等 |
镍氢动力电池 | 动力电源、混动汽车等 | |
永磁电机 | 风电、新能源汽车、电子通信、高端医疗 |
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公司以下属稀土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科研优势。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对标升级、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施策,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和增值创效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能。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总资产 | 34,707,756,656.64 | 26,883,450,803.87 | 29.10 | 23,249,789,49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48,231,856.94 | 11,194,980,569.94 | 37.10 | 9,647,388,315.41 |
营业收入 | 30,408,396,179.14 | 21,903,053,134.21 | 38.83 | 18,091,799,25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30,043,122.04 | 912,293,239.83 | 462.32 | 616,294,51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66,873,529.50 | 912,194,725.54 | 444.50 | 484,786,748.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3,560,639.52 | 639,526,022.28 | 493.18 | 887,886,739.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28 | 9.05 | 增加28.23个百分点 | 6.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191 | 0.2524 | 462.32 | 0.16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191 | 0.2524 | 462.32 | 0.1697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6,552,045,046.02 | 8,168,260,649.70 | 9,370,752,349.27 | 6,317,338,13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6,547,531.16 | 1,209,258,405.73 | 1,113,252,078.82 | 1,980,985,10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68,431,811.08 | 1,158,984,582.42 | 1,031,666,648.85 | 2,007,790,487.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5,107,129.63 | 306,688,975.83 | 1,253,845,869.94 | 1,637,918,664.1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0,04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5,93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300,850 | 1,358,560,369 | 37.39 | 0 | 质押 | 297,000,000 | 国有 法人 |
嘉鑫有限公司 | -53,700,000 | 203,279,020 | 5.60 | 0 | 无 | 境外 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16,204 | 75,140,216 | 2.07 | 0 | 无 | 境外 法人 | |
翟烨 | 15,546,381 | 20,306,698 | 0.56 | 0 | 无 | 境内 自然人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472,621 | 10,472,621 | 0.29 | 0 | 无 | 其他 | |
杭州来兴元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兴元品母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570,000 | 9,570,000 | 0.26 | 0 | 无 | 其他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 | 8,861,200 | 8,861,200 | 0.24 | 0 | 无 | 其他 |
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599,915 | 8,599,915 | 0.24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00,095 | 7,500,095 | 0.21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43,189 | 7,043,189 | 0.19 | 0 | 无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北方01 | 143039 | 2022年3月20日 | 19.9 | 5.0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7北方02 | 143303 | 2022年9月19日 | 16 | 5.12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北方01 | 163230 | 2023年3月10日 | 5 | 3.27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北方稀土MTN001 | 102000186 | 2023年2月27日 | 5 | 3.5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北方稀土MTN002 | 102001380 | 2023年7月17日 | 3 | 4.4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北稀高科MTN001 | 102103040 | 2024年11月19日 | 12 | 3.88 |
注: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公司按照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完成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及摘牌。 |
(二)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登记在册的 |
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全体“17北方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9,950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17北方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8,192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1年3月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20北方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635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0北方稀土MTN0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750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0北方稀土MTN0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320万元。 |
(三)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近二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4.61 | 45.83 | 减少1.2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966,873,529.50 | 912,194,725.54 | 444.5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49 | 0.17 | 188.24 |
利息保障倍数 | 16.20 | 4.00 | 305.00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08亿元,同比增长38.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亿元,同比增长462.3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等详细内容请查阅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