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37,099,676.4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089,081.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3,709,967.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90,436,284.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1,411,860,465.44元,资本公积金181,468,643.7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704,299.6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6%。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803,156,165.75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