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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1年,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动,由周华先生、邢立广先生、王占成先生、苍大强先生、王晓铁先生5名董事组成,其中周华先生、苍大强先生、王晓铁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华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委员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对相关决议、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以通讯形式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沟通协调会议,双方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审计范围、会计准则变化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按照约定时间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会议还听取并审阅了

公司审计部2020年度审计情况汇报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1年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1年4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建议将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以通讯形式进行了沟通,再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

(四)2021年4月13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对年审会计师的年报审计结果和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研究了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后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表决,同意将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0年在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方面的工作成果,以及公司2021年内控评价工作计划,并就内控评价需重点关注的事项予以说明,对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1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1年6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开展此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2021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2021年10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工作质效等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年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审工作。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与年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审核年审机构审计费用和聘用条款,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指导内审工作,并在日常履职中加强与审计部沟通,督导审计部依法依规开展内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审计部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审计部尽职履责,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和内控评价的年度计划,对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通过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内审能力、内控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审计部

制定的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范围合理。审计委员会要求,内审工作要对标先进模式和做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以提升集团风险防控水平为重点,以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合理投资收益为目标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审计工作,督促审计人员勤勉尽责,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及时发现被审单位的缺陷和问题,加大督查整改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水平,保证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时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了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充分披露了经营成果、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审计委员会履职中注重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要求公司注重根据运营发展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效果,做好风险防控,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年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注重发挥自身作用,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提高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

职能,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稀土精矿、水电气、金融服务,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物资购销贸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等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要充分论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定价公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各方面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加强交易全过程风险防控,维护公司、非关联股东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规范履职,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作用,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周 华 邢立广 王占成 苍大强 王晓铁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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