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3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德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3,107,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105,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4%;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欧敬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1)。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 月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 月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8,931,503.3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8,926,965.6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73,35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6,538,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 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赞成股数1,850股,反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 0股,回避表决股数 0 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因公司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因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因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因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因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业务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107,28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1,850 | 0.0007%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亮、周佳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