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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悦安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经核查,公司已经建立健全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确信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曰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经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经核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东兴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悦安新材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虽然悦安新材在微纳金属粉体领域深耕多年,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不排除未来可能有新进入的厂商与公司展开竞争,或当行业内其他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经营改善等手段提升产品性价比,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利润水平下滑或市场份额下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应用在电动工具、金刚石工具、电子产品、高端汽车精密零部件、雷达波吸收及信号屏蔽等高尖端领域。公司下游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如果下游行业受市场及宏观政策变动的影响导致需求受阻,通过产业链传导将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涉及对美国直接出口及部分外向型内销客户,出口订单会受中美贸易摩擦的一定影响,并通过产业链传导,可能存在公司销售规模出现下降的风险。如未来贸易摩擦加剧,将影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从而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的风险

虽然疫情在我国已得到控制,社会秩序逐步恢复,但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除,若疫情出现反复,一方面,如公司主要销售区域爆发疫情,公司的销售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的供应商所在地区因疫情停产停工或交通运输受限,公司面临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亦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全球范围内,印度、美国等部分海外客户的生产经营仍受疫情的影响,若疫情在全球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而导致全球经济衰退,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如发生其他不可抗力情形,使公司的商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亦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为9,133.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14%。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占比在报告期末为67.40%。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这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94.6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12.37%。主要是对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奖励,具有不可持续性。若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扶持政策出现变化,将影响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水平,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存在波动的风险。

3、主要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均设置抵押的风险

为获得银行贷款、授信,截至目前,公司16处房产抵押给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19项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上述房产、土地为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

如公司未来向银行借款到期未能偿还,将存在抵押资产被处置的风险。同时,由于公司主要的生产及办公用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均处于抵押状态,存在进一步银行债权融资能力不足的风险。

4、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储备”的生产及备货模式,期末存货主要是根据客户订单、预测需求或生产计划进行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公司的存货随销售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长,2021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7,649.71万元。

公司重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之一为3C行业,3C行业的终端产品更新换代相对迅速。虽然公司主要存货均有对应的订单、预测需求或生产计划,但如果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或客户因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波动进而调整或取消前期供货计划,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公司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已在超细金属粉末领域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但伴随着下游粉末冶金注射成型及3D打印等新型工艺的快速发展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下游应用对金属粉体材料的要求呈现复杂化及多样化的趋势。

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和判断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但由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固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研发方向与未

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存在差异,致使公司产品无法有效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若公司因人员、资金等原因导致研发创新及产品量产的进度无法按计划推进,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新材料领域为行业上游,与下游电子等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密切相关,当前全球的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济步入下行周期或影响下游终端行业的市场需求因素发生显著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业内各家公司对高级技术人才、专业服务人员和新技术研发团队的需求也日益迫切。本公司地处赣州市大余县,地理位置较偏,对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人才和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吸引能力相对不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等方面持续提供具备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则可能造成技术人员的流失或无法吸引到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

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管政策日趋严格等因素影响,公司安全与环保要求将逐步提高,可能会出现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管理事故风险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可能会影响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公司或面临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停工的风险。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度2020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01,414,514.00256,404,776.815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16,492.1651,827,635.927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449,890.7940,285,872.299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162,494.68-17,676,676.40632.69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6,260,303.29305,491,590.9098.45
总资产752,416,785.79391,770,394.9092.06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40.8153.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40.8153.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00.6374.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0518.39增加2.6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6414.29增加4.3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596.41减少0.82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6.56%,增长速度较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4.73%,主要系公司下游行业中的3C、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等细分行业对产品的小型化、高性能化要求提升,对以金属粉末为原料成型的电子元器件需求增长,进而带动公司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新冠疫情使得海外同行开工率不足,海外同行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系出口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业绩增长,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等增加所致。

2021年,公司期末总资产同比增长92.0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98.45%,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3.09%,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3.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4.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

快速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研发优势、产品多元化优势、服务优势和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人才储备、人才梯队培养和团队建设,拥有较强的研发队伍以及快速高效的研发能力,公司2016年即已获得“江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2020年7月,公司成功获批建设“江西‘海智计划’悦安工作站”,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目前,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羰基金属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境内14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1项境外发明专利,并先后参与制定了《微米级羰基铁粉》等7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公司的微米级羰基铁粉被评为“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高压循环法制备羰基铁粉技术荣获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二)产品多元化优势

公司产品涵盖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等,产品多元化,产品丰富。这一方面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一站式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不同的产品在部分生产环节能够设备共享、制备过程共享,可以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产品多元化、产品线完整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线丰富

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羰基铁粉和雾化合金粉生产工艺的厂家,可以为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产品,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需求,增强竞争力;

2、公司气体制备共享

公司的空气分离系统在制备氧气时,可同时获得“副产品”氮气。其中,氧气可用于羰基铁粉生产过程中的一氧化碳制备,而氮气可用于雾化合金粉的气雾化工艺反应环节、水雾化及气雾化的保护、干燥、合批、分级等环节,有效降低了公司的成本;

3、产品结构灵活

公司的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既可以作为产品直接销售,也可以作为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等产品的原材料进一步深加工使用,这使得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企业效益。

(三)服务优势

得益于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上,形成了自己的技术特色优势。针对客户的潜在需求,公司在新合金材料的开发上,从试制到量产开发周期大约一个月,相对海外竞争对手开发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大大缩短了客户产品的研发周期,为客户创造了价值,增强了客户粘性。

同时,公司从客户角度出发,建立多个材料应用实验室,并加强公司已有的应用实验室软硬件建设,通过模拟客户使用公司材料的场景,多角度提高产品性能,同时逐渐积累材料应用的工艺参数条件,为新进入产业的客户准备“交钥匙”说明书,提供合作研发、工艺包输出、设备选型等一揽子技术方案支持。

(四)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快速反应的服务体系,树立了“悦安微特”品牌,并凭借品牌优势不断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多个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直接或间接得到了诸如台达电子集团、韩国三星电机等电子元器件行业龙头公司,VIVO公司和精研科技(300709.SZ)等3C产品行业知名公司,富世华(Husqvarna)、韩国二和(Ehwa)、喜利得(Hilti)等国际领先金刚石工具企业,以及专业从事高端汽车零配件制造的保来得(Porite)、Indo-MIM Private Limited等知名客户的认可,远销全球20余个国家和地区,“悦安微特”品牌影响力显著,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行业认可。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研发支出持续投入。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2,245.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52%,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9%;公司拥有研发人员6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4.81%。

2021年度,公司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境内14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1项境外发明专利。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60,2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1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3.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25.8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2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6,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一期)17,375.4317,315.3815,951.05
2高性能超细金属及合金粉末扩建项目6,067.015,374.765,374.76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07.405,106.60-
合计28,549.8427,796.7421,325.81

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12.7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5.66万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后至2021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相关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合计持股数量合计持股比例
李上奎董事长、总工程师2,274.63398.672,673.2931.29%
王兵董事、总经理338.8134.18372.994.37%
李博董事、副总经290.50235.91526.416.16%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于缘宝董事、总经理助理934.5052.97987.4711.56%
魏飞独立董事----
李美红独立董事----
曾德长独立董事----
宋艳监事会主席-3.003.000.04%
陈玉梅职工代表监事-10.0010.000.12%
蔡巍监事-1.521.520.02%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上奎、李博合计持有公司3,199.71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37.45%。李上奎、王兵、李博、于缘宝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悦安新材首发战略配售的数量为205.06万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树敏 吴威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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