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5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事项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重组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天健兴业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重组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天健兴业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相关评估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对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天健兴业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天健兴业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天健兴业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农钾资源56%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76,400.00万元,交易价格相较评估值存在一定的折价,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由于前述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0511号),农钾资源100%股权的加期评估价值为431,015.21万元,标的公司在前后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未出现贬值。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独立董事:赵天博、王军、潘同文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