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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光电科: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李志强先生及董事黄香远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宋衍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星先生、何晓行女士及董事陈玉立女士组成,其中召集人刘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2021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1、2021年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1次会议,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初稿(未经审计),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介绍。审计委员会对总体审计策略、年审计划等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2、2021年3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实施情况和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尽快完成正式审计报告的出具,确保公司2020年报按时披露。

3、2021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相关审计报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4、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1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1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流程、评估作价的公允性、交易进展、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等事项及重要交易时点进行了特别关注,针对性的提出了问题、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和交易流程的合法合规、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面意见。大信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基于此,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年报审计在会计师进场时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的审核情况

公司聘请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关联交易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协调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事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等工作中起到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将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和保障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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