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项目 | 2022年 第一季度 | 2021年 第一季度 | 变动比例 (%) |
一、原煤产量(万吨) | 200.33 | 202.80 | -1.22 |
二、洗精煤产量(万吨) | 125.63 | 110.23 | 13.97 |
三、商品煤产量 | 157.59 | 200.47 | -21.39 |
四、商品煤销量(万吨) | 149.87 | 192.32 | -22.07 |
其中:1、外销量(万吨) | 132.99 | 160.02 | -16.89 |
2、自用量(万吨) | 16.88 | 32.30 | -47.74 |
五、商品煤销售收入(万元) | 208,230.28 | 110,356.89 | 88.69 |
六、商品煤销售成本(万元) | 79,117.73 | 65,891.64 | 20.07 |
七、商品煤销售毛利(万元) | 129,112.55 | 44,465.25 | 190.37 |
注:以上销售成本基于公司2021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解释,将有关运输费用、港杂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对2021 年一季度数据进行重述调整。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