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一一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一一年度第三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波先生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广州白云山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本
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
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星洲液体纳克厂外车间的议
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