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以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313,092,392.7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0,902,269.5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008,000.00 |
减:券商含税保荐及承销费 | 51,300,480.00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03,707,520.00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支付其他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12,160,000.00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35,748,492.26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2,631,621.62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58,430,649.36 |
减:2021年支付其他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299,331.74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7,750,751.51 |
减: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49,593,148.94 |
加:2021年理财产品收益(注) | 5,773,357.84 |
加:2021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4,341,494.55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90,902,269.56 |
注: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2021年度,本公司购买了如下理财产品: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
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75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了部分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504,378,083.32元;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持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了部分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101,395,274.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35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本公司于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343,900.45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27,750,751.5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90,902,269.5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公司2020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性质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33050165654609188888 | 活期存款 | 80,641,910.7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33050165654609188888 | 理财产品 | 25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01777777 | 活期存款 | 24,233,232.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01777777 | 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78888888 | 活期存款 | 36,027,126.6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78888888 | 理财产品 | 70,000,000.00 |
合 计 | 490,902,269.5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 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97,100.00 | 53,124.8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141.67 | 15,000.00 |
3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13,649.38 | 11,000.00 |
合 计 | 130,891.05 | 79,124.82 |
于2021年1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75.08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 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10,812.32 | 10,812.3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242.75 | 1,242.75 |
3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720.01 | 720.01 |
合 计 | 12,775.08 | 12,775.08 |
该次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本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累计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05,773,357.8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350,000,000.0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文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5,500.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34.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309.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否 | 53,124.82 | 53,124.82 | 53,124.82 | 16,993.03 | 18,970.52 | 34,154.30 | 35.71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9,326.16 | 10,490.03 | 4,509.97 | 69.93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1,415.20 | 1,848.69 | 9,151.31 | 16.81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9,124.82 | 79,124.82 | 79,124.82 | 27,734.39 | 31,309.24 | 47,815.58 | 39.5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度,本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2,775.08万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公司也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持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了部分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05,773,357.8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35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2万元。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均尚未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