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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4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我们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俞毅: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担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贸易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培养对象,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决策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现任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厉国威: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现担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美国Toledo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震远: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现担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美国Toledo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1年我们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俞毅12122003
厉国威12122003
冯震远12122003

(二)会议表决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在会议上,我们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独立董事审议的议案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在对公司财务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进行沟通。会前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阅读,会上积极发表意见,有效履行了职责,并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并将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七)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我们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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