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9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烈先生、孙洁先生及许霞女士作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在我们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我们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沈烈 | 10 | 10 | 10 | 0 | 0 | 全部同意 | 5 |
孙洁 | 10 | 10 | 10 | 0 | 0 | 全部同意 | 5 |
许霞 | 10 | 10 | 10 | 0 | 0 | 全部同意 | 5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1年3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追认公司超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2 | 《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同意 | ||
3 | 2021年3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4 |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同意 | ||
5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
6 | 《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8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
9 | 2021年4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 同意 |
10 | 2021年8月1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的议案》 | 同意 |
11 | 《关于附生效条件的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同意 | ||
12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
13 |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14 | 2021年9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制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同意 |
15 | 《关于制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 同意 | ||
16 | 《关于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 同意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7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的议案》 | 同意 | ||
18 | 2021年10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19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
20 | 《关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1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2 | 2021年12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我们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1、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3、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
4、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公告编号:2022-0392022年度,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特此报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烈 孙洁 许霞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