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22年4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与表决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受疫情影响,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22-02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