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2年4月10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恩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在关联董事周恩鸿先生、独文辉先生、贾学琳女士、张挺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关联董事周恩鸿先生、独文辉先生、贾学琳女士、张挺先生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号)。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14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